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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百匯林德蘭副經理無故驅趕顧客。因百匯員工上班期間,有家屬去百匯,逛商場,逗留(期間絕無影響百匯的正常營業和影響百匯員工的工作)。被這個林德蘭副經理看到,就要求柜臺主管跟員工講,要求在此柜臺逗留的家屬離去。我想請問一下,員工家屬是不是不能逛百匯嗎?員工家屬去百匯算不算是顧客?這位經理要求員工驅離在此逗留的顧客是你們百匯對顧客的一貫的作風態度嗎。你們的企業信條不是說:顧客永遠是對的嗎,顧客是上帝。這種情況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很多百匯的員工都是敢怒不敢言,怕頂撞這位經理沒好果子吃。 在此提出意見,望百匯的領導高層可以注重,以人為本。 2017/7/27 22:35:55 |